首页
服装资讯
服装品牌
服装企业
产品
订货会
展会
专题
丽人网首页 > 服装新闻 > 市场新闻 > 正文
网上销售假品牌服装被公诉
网友分享:Kitty
2013-11-28 16:33来源于:网易
分享:

“双11”刚过,不少网店店主赚得盆满钵满,而烟台的网店店主刘某却因销假冒的“MindBridge”“ochirly”等品牌服装被警方抓获。近日,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某三年前大学毕业后在网上开了一家服装销售网店,创业初期收益并不好。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某发现一些销售韩系服装品牌的网店生意很好,急于求成的他动起了歪脑筋。刘某进了一批假冒的“BASICHOUSE”“MindBridge”“ochirly”等韩系品牌服装,销售时却谎称均是原厂尾单。果然没用多久,网店销量开始直线上升。

被利益蒙蔽双眼的刘某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不断增加假冒品牌服装的进货量,他的网店生意也越做越大。2011年,刘某雇佣了4名工作人员,又增开了一个网店,销售额大幅提高,获取了高额利润。

就当刘某认为事业已经走上正轨的时候,他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查,刘某在网上开店销售假冒的品牌服装,两年间营业额高达近千万元。近日,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刘某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第21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现如今,开网店、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虽然相对普遍,但这不意味着法不责众,我国法律,特别是刑法对类似行为的相关责任早已进行了规定。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工作保护力度的加大,上述违法行为将彻底得到遏制。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网上创业的精神值得鼓励,但是应当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进行。

网易 )
相关资讯
更多>>
资讯
  • 品牌
  • 企业
  • 资讯
  • 产品
  • 商机
  • 三天内
  • 一周内
  • 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