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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造假团伙制售假冒“香奈儿”“迪奥”等奢侈大牌,48人被判刑
服饰编辑:Kim
2021-10-23 11:56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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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号日前消息,国际一线奢侈品大牌,声称“原版复刻”“工厂直销”,本应数万元的商品仅需一两千元,甚至几百元即可“入手”。这看似物美价廉的“奢侈品”,实则是造假售假团伙违法犯罪的产物。

上海造假团伙制售假冒“香奈儿”“迪奥”等奢侈大牌,48人被判刑

近日,在“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到来之际,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宣判了多起涉及“香奈儿”“卡地亚”“古驰”等知名品牌的知产刑事案件。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对69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同时处以1170万元至5千元不等的罚金。

团伙造假涉及多个国际大牌 4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在假冒名牌服饰系列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刘某和妻子张某组织公司员工或者委托其他加工厂,加工生产假冒“香奈儿”“古驰”“巴黎世家”“迪奥”“芬迪”“罗意威”“LV”等品牌的服饰,销售金额达4240余万元。

这一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刘某经营公司,张某负责购买正品服饰,由公司服装设计室制版出样,再委托代工厂进行批量化生产,最后,这些假冒服饰由销售员在门店售卖。其中,王某负责门店货款收取、工资发放等,李某负责财务。整个链条还涉及设计师、纸样师、质检员、销售员等数十人。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公司仓库、销售门店以及涉案加工厂内分别查获大量假冒“香奈儿”“古驰”等品牌服饰,部分被告人被当场抓获。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雇佣大量人员生产、销售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服饰,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170万元。张某、王某、李某3名被告人也均获刑并处以罚金。

此前,该系列案件的另外44名被告人也分别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300余万元。

从老板、股东到车床、数控 假冒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在假冒名牌珠宝系列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经营珠宝公司的黄某伙同刘某、罗某等9人,生产假冒的卡地亚、梵克雅宝、伯爵等品牌珠宝首饰,并通过淘宝店铺、微信销售牟利,金额达70万余元。

同时,黄某还入股从事相同业务的冯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该公司通过自行采购原材料加工或客户提供原材料后为其进行加工的方式,生产、销售假冒卡地亚品牌首饰。杨某、马某、谭某等9人明知这一情况,仍然分别担任财务、开料、数控、执模等岗位,协助生产假冒首饰。吴某、郭某同样明知假冒行为,却投资入股,每月领取收益及利息。

2020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将部分被告人抓获,并当场查获印有卡地亚标识的首饰与包装盒,以及用于制作假冒卡地亚首饰的黄金1370克。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1名被告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该系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100余万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对品牌声誉及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法院分别对21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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