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省级代理商
1、在各省主要批发市场内拥有50平方米以上属于“唯媚”的地理展示空间。
2、拥有基本的终端客户资源,能快速建立起终端网络。
3、能按“唯媚”全国统一形象对展示空间进行装修布置,并能对下属终端店铺切实推广
4、有按公司化运作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配备。
5、拥有约定的省内网点开发权和“唯媚”品牌的销售权。
商场/专卖店经销商
1、拥有当地主要商业街4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店铺,能全场经营“唯媚”产品。
2、能按“唯媚”全国统一形象进行装修布置。
3、具有一定的品牌运作经验。
4、拥有申请市内独家经销权(不含周边县市)。